上海市建筑模型竞赛规则

上海市建筑模型竞赛规则

一、参赛对象

本竞赛面向全市中小学生,各区县均可组队参赛。

二、竞赛内容

1. 建筑模型设计制作:参赛选手根据提供的材料,设计和制作建筑模型。作品需体现建筑的特点和风格,同时考虑实用性、美观性和环保性。

2. 建筑模型展示:选手需根据要求,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展示和介绍,让评委和观众了解作品的设计理念和特点。

3. 现场答辩:选手需接受评委的提问,就作品的设计、制作和展示进行答辩。

三、竞赛规则

1. 报名时间:报名截止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。

2. 竞赛时间:竞赛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。

3. 报名方式:各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报名,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至竞赛组委会。

4. 竞赛地点:具体地点将提前一周通知参赛队伍。

5. 奖项设置:本次竞赛设立个人和团体奖项,个人奖项分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团体奖项设为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。

6. 评审标准:作品的设计、制作、展示和答辩将综合考虑,评审标准包括创意性、实用性、美观性和环保性等。

7. 知识产权: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,但参赛者需同意在比赛结束后,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和展示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 参赛费用:各区县教育部门需按规定缴纳参赛费用。

2. 联系方式:如有疑问,请联系竞赛组委会。

3.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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